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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者規章

  • 第一條、請保持愉快的心情以及負責任的態度加入,禁止將情緒帶入或帶出RP。

  • 第二條、請勿在未確認事實前,就散播他人操作判斷Fail RP之言論。(不限任何公開平台)

  • 第三條、請勿在『RP』與『演員企劃群之DC頻道』,進行R18露骨行為等描述。
            ※ 專指:『(沒意義/沒必要)之色情之描述,造成噁心且不尊重別人』。

  • 第四條、請勿在『非RP演員企劃群之DC頻道』,進行『暴雷或預告劇情』等行為。

  • 第五條、請勿對『腦補』談論之相關演員,進行『質問或尋求答案』等行為。

  • 第六條、演出期間,產生任何『演繹糾結問題,請在『演出完畢』後,進行『開會調解』(須一名管理組)或是『填寫申訴表單』。

  • 第八條、非自願原因(戲下)需殺青,需自行與相關劇情的演出者進行溝通。

  • 第九條、嚴禁演出者對種族、膚色、性別、性傾向、言語、宗教信仰、政治傾向、國籍、經濟狀況、家庭背景、長相、身心障礙等進行攻擊、針對、歧視與差別待遇。(不限任何公開平台)

  • 第十條、發生上述無所提及之爭端,企劃與管理組,決定記點內容與公告。

扮演規章 | 主要禁忌

  • 第一條、禁止超能扮演(PowerGaming, PG):
            ▲ "做出非常人的行為或是利用遊戲機制達成特殊目的之不良行為"。
            Ex:"狂跑步而不喘。包含,剛做完激烈運動等行為"。
            Ex:"受傷表現完全沒事,接受忍痛之演法,但需要有演繹相關行為"。
            Ex:"演出不同傷勢情節,接受假裝之演法,但內心戲需要呈現出來"。

  • 第二條、禁止混淆扮演(MetaGaming, MG):
            ▲ "將RP外的資訊帶入到RP內,造成平衡與情報不對等"。
            Ex:透過其他平台得知角色A位置,進行追殺或刻意跟蹤之行為。
            Ex:透過非企劃提供之其他平台進行位置信息等交流。
            Ex:因演出問題,對於玩家A不爽,在RP演出中,一直針對角色A至退出伺服器為止。
            Ex:利用遊戲外的資訊塑造自己的角色,包含戲外的推測與提示等。

  • 第三條、禁止濫殺(Death Matching, DM):
            ▲ "肆意亂殺與攻擊(NPC/演出者)之行為"。

  • 第四條、禁止仇殺(Revenge Killing, RK):
            ▲ "死亡復活(頭暈甦醒)後,立即尋找兇手報仇,主要牽涉超能扮演"。

  • 第五條、禁止混淆情緒(Out-Of-Character Hit, OOC Hit):
            ▲ "將現實不良情緒帶到(遊戲/現實)世界"

扮演規章 | 基本相關準則

  • 第一條、遵守《鯨典RP》的所有相關規範。   

  • 第二條、演出請假,請給予RP戲上演繹解釋。

  • 第三條、請確保電腦之記憶體與相關功能需求,其中包含:能正常(錄影/直播)擇一。

  • 第四條、變裝採取認型不認聲,部分職業則有特殊規範。

  • 第五條、(劇情殺/殺青/離鎮)請順其RP劇情與角色心態而行。

  • 第六條、禁止利用(伺服器/FiveM/TS3/DC)漏洞來獲得好處。

  • 第七條、請勿播放有版權之音樂。

  • 第八條、演出違反鯨落世界觀或人設之情況,依情節給予記點。

  • 第九條、請勿使用(T)聊天框進行文字聊天。

  • 第十條、遇到(海嘯/萬安/斷線/BUG重生情況),請繼續RP演繹行為。

  • 第十一條、可以紅燈右轉。

  • 第十二條、/me指令不可用來說謊。   

  • 第十三條、請保持(尊重/友善/包容)的態度,將鯨典RP視為另一個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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